辽宁省教育评价协会于2005年9月经辽宁省民政厅批准登记为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教育评价政策、教育评价改革、教育评价工作及相关问题的研究,提供教育评价服务的专业性社会团体。辽宁省教育评价协会是由辽宁省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民办教育领域的教育评价工作和教育评价研究有关人员和个人自愿结成的群众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其宗旨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团结和调动全省广大教育评价工作者和教育评价研究人员,为繁荣教育评价科学,促进教育决策的科学化和现代化,为推进辽宁省教育评价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教育评价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探讨教育评价工作的规律,促进全省教育评价工作的发展。 (二)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委托,组织开展对全省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民办教育的教育评价工作。面向社会开展教育评价服务。 (三)开展教育评价工作的经验交流和业务协作,为辽宁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四)组织开展对全省教育评价人员的教育评价理论、教育评价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育评价工作人员的理论与业务水平。 (五)定期及不定期的编辑出版会刊及有关文献资料,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社会之间架起信息沟通的桥梁。 (六)开展与国内和国际教育评价机构组织的合作与交流,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业务培训,学习和推广先进的教育评价理论和评价技术。 (七)确定选题规划,组织开展教育评价科学研究研究,定期组织开展优秀教育评价科学研究成果及优秀教育评价工作人员的评奖。 辽宁省教育评价协会秘书处设在辽宁教育研究院评价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2号甲 110032 电话:024-86906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