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的简要历程与工作方针 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成立于1994年。现在已经经过了三届理事会。 13年来,在省教育厅的直接领导下,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和省民政厅社团管理处的指导关怀下,在全省各职业院校及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学会以学术科研为宗旨,围绕着我省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的目标,围绕着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充分发挥会员的积极作用,不断地进行研究、探索,开展多种类的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适应了不断变革和发展的趋势,为教育行政决策起到了重要的参谋和咨询作用,推动了全省职业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的组织机构概况 1.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机构设置 2004年4月,第三届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以后,现为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时期。会长由省教育厅副厅长何晓淳担任;副会长由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张忠信、高等教育处处长孙华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处处长宫模强、原辽宁教育研究院副院长徐涵(常务),以及基层职教机构的领导共11人担任。因为学会秘书处挂靠辽宁教育研究院,现常务副会长由高鸿副院长兼任。学会秘书长由职教学会秘书处负责人孙传亮担任。学会秘书处现设在研究院职教所,由职教所的4位同志共同承担具体工作。 2.会员组成状况 按照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章程规定,省内的所有职业教育机构都有权利在自愿的情况下加入本学会,成为团体会员单位。目前,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的团体会员主要包括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院、县(区)级职教中心、企事业职教机构及市级职教学会等。本学会目前尚未吸收个人会员。 学会现有团体会员148个。含中等职业学校70所,高等职业学院32所,县(区)级职教中心29所,企业职教机构3个,还有市级职教学会或职教行政科研机构14个。 同时,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还有3个所属二级专业学会。 它们是: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高中专业委员会、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心理指导专业委员会、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 三、学会的相关管理工作 本届理事会正常还有1年任职的时间,但因工作需要换届工作将在明年4月份提前进行。现任理事会任职期间,学会将继续遵循学会的工作原则和宗旨,带动整个职业教育战线的教育科研工作。 具体管理职能: 1.学会每年年初下达工作计划,遵照计划安排相关的学会工作。 2.学会负责所有团体会员单位的科研工作的组织、学术研讨,及相关科研活动。对立项科研课题进行系统管理和组织、检查、指导。 3.组织各会员单位进行省际及省内校际间的学习和互访调研,推进我省职业教育事业上台阶、上层次。 4.组织省内外的大中小型学术会议,每年举办一次学术年会,交流经验,增进学术氛围。 5.对学会所属各专业团体会员,负责年检审理、审批等管理事务。因为各专业学会的性质、工作方式、工作内容等不同,因此二级专业学会的业务职能与工作程序,完全由二级专业学会自行负责。本学会不承担二级学会所发生的任何业务违规责任。也不允许二级学会利用我们的名义从事二级学会自身的工作。 二级学会是非独立法人组织,属于我会的分支机构,必须接受一级学会的管理。各专业学会需要每年度向省学会上报当年专业学会的工作简要汇报,这是接受省民政管理部门的年检需要。连续两年没有上报材料并不缴纳管理费用的专业学会,我们视为自动放弃学会的管理工作,自动解除所属关系。如再举办活动,需要重新进行学会注册申请。 此期间,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自身顺利地通过了省社团的多次整顿、审批程序,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术团体。 联系人:孙传亮 联系电话:024-86896259 传真: 024-86896418 电子信箱:lnzjch@163.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2号甲 邮政编码:110032 |